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遴选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县(市、区)的通知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苏建函建管〔2025〕351号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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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厅决定征集遴选部分地区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一、试点目标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通过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推动建筑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新产业,培育一批掌握智能建造核心技术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为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江苏智建”品牌。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二、征集范围和试点期限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全省各县(市、区)均可申报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我厅按程序评审确定省级智能建造试点县(市、区)。试点期限为3年,自名单公布之日起计算。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三、试点任务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试点县(市、区)围绕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五大智能建造关键领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其中第(一)至(三)项为必选任务,第(四)至(十)项可结合地方实际自主选择。试点县(市、区)也可根据试点目标提出新的任务方向。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一)完善政策体系。出台推动和支持智能建造发展的政策文件或发展规划,在人才、财政、金融、科技、招投标、工程造价等方面发布实施行之有效的鼓励政策,形成可复制经验。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二)推动试点引领。开展智能建造项目和企业试点,引导在工程建设各环节融入智能建造前沿技术,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需求和面临的实际问题,实现提质增效,强化实施成效监测评估,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加大优秀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智能建造先进经验和技术。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三)培育智能建造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积极培育数字化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配式建造与装配化装修、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智能施工管理、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等配套企业,在五大智能建造关键领域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四)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市场、质量、安全、造价等监管模式与机制。探索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辅助报建审批和BIM审图,完善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充分利用智能建造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智能建造机械装备数字化管理,强化运行情况监测分析,提升智能建造项目管理水平。推动运用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促进参建各方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实现施工过程信息自动采集、分析展示、风险预警和智能决策,提高项目管理效能。探索建立基于施工作业和工程管理行为数字化生成的电子工程档案,实现工程档案实时归档。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五)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保障智能建造产业集群用地需求,发展具有地区特色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构建“链长制”工作推进体系,协调整合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六)发展“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用工模式。推动传统建筑施工劳务模式向“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新型劳务模式转型发展,培育一批拥有“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解决方案的新型劳务企业。培育建筑机器人“领航员”等新兴工种,推动开展建筑机器人辅助施工技能培训。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七)推动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围绕预制构件、装修部品、设备管线、门窗、卫浴部品等细分领域,推动部品部件智能工厂建设或改造,实现部品部件生产技术突破、工艺创新、业务流程再造和场景集成,推进集成模块建筑发展。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八)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建立政产学研用一体的协同机制,加强智能建造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九)完善标准体系。引导相关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编制智能建造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指南,提出涵盖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要求。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十)培育专业人才。打造智能建造专家人才队伍,为智能建造领域发展战略、规划建设、技术攻关、监测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探索智能建造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推动建设智能建造实训基地。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四、征集遴选程序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按照县(市、区)自愿申报、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我厅评审公布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县(市、区)征集遴选工作。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一)编制方案。试点申报县(市、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编制《智能建造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说明县(市、区)基本情况和相关工作基础,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有关工作打算。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二)审核推荐。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试点申报县(市、区)的《实施方案》,组织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于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我厅。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三)评审公布。我厅对各地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的试点县(市、区)名单将向社会公开发布。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五、支持举措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试点期间,我厅将跟踪调研各试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对试点县(市、区)在智能建造领域政策制定、机制创新、产业发展、技术推广、宣传观摩、资质扶持、财政贴息、省级评比表彰及创建示范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的试点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建设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打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标杆。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联系人:建筑市场监管处 李昂,025-51868828。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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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2025年11月20日 g55筑傲网-装配式建筑专业网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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